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为鼓励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引进、培育紧缺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入选人才的跟踪服务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武人社发〔2016〕20号)文件精神,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第四批“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武汉“城市合伙人”类。申报企业和引进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通过认定,入选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2.引进人才为武汉“城市合伙人”之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或省市级产业高端人才;
3.引进人才与申报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合作协议),获得引才奖励补贴后为申报企业连续服务不少于3年,以柔性方式引进的人才,每年在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科技研发团队类。科技研发团队是指以领军人才为核心,带技术、项目、资金来汉创新创业,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优化升级的优秀人才团队,申报企业和引进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通过认定,入选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2.申报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
3.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稳定合作2年以上的核心成员组成;
4.团队带头人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的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
5.团队整体层次高,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
6.团队在2016年后被申报企业引进,与申报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合作协议),获得引才奖励补贴后为申报企业连续服务不少于3年;
7.团队中至少有2人全职在汉工作,其他成员每年在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8.产品进入中试阶段或产业化初期,主导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能够在2-3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申报企业登录市人社局官网“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专栏,网上填报引才奖励补贴申报信息,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书(附件1、2)及准备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部门。
(二)审核。区人社部门依据申报条件审核辖区企业提交的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向市人社局提出奖励补贴建议。
(三)核定。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对申报企业和人才(团队)进行核查核定,择优予以奖励资助。
(四)公示。对通过核定的企业及引才情况,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确定奖励资助。
三、材料准备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申报书按格式填写,信息、数据须真实、准确,无虚假隐瞒,不得漏项(空项填“无”),分项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加页。附件证明材料须真实、完备、有效,附件材料列举内容为必需提供的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提供的请逐项作出书面说明。
(二)申报材料以A4纸复印胶装,要求文字图片清晰,印鉴齐全,装订简洁,一式六份。
(三)在申报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四)申报材料和《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资助申请表》于2020年8月24日前报各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五)各区人社部门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办结网上和书面审核,将申报材料和《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资助申请表》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实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人才项目的推荐核查工作,以“千企万人”为抓手,支持企业引才用才,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格申报承诺制,引才企业和引进人才、团队应真实准确填写、提供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签字承诺。严格区级人社部门首审责任制,各区人社部门应对引才企业、引进人才和团队情况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
(三)强化监督跟踪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实事求是地对申报引才奖励企业、人才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后再予审核、推荐,并做好实地核查中联系衔接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娜 刘明明
电 话:83919124 83919125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3日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汪雅茜 67880488 芮锐65563224
武汉大学
国家大学科技园
空间信息智能
服务产业技术
创业战略联盟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为鼓励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引进、培育紧缺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入选人才的跟踪服务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武人社发〔2016〕20号)文件精神,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第四批“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武汉“城市合伙人”类。申报企业和引进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通过认定,入选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2.引进人才为武汉“城市合伙人”之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或省市级产业高端人才;
3.引进人才与申报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合作协议),获得引才奖励补贴后为申报企业连续服务不少于3年,以柔性方式引进的人才,每年在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科技研发团队类。科技研发团队是指以领军人才为核心,带技术、项目、资金来汉创新创业,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优化升级的优秀人才团队,申报企业和引进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通过认定,入选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2.申报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
3.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稳定合作2年以上的核心成员组成;
4.团队带头人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的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
5.团队整体层次高,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
6.团队在2016年后被申报企业引进,与申报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合作协议),获得引才奖励补贴后为申报企业连续服务不少于3年;
7.团队中至少有2人全职在汉工作,其他成员每年在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8.产品进入中试阶段或产业化初期,主导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能够在2-3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申报企业登录市人社局官网“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专栏,网上填报引才奖励补贴申报信息,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书(附件1、2)及准备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部门。
(二)审核。区人社部门依据申报条件审核辖区企业提交的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向市人社局提出奖励补贴建议。
(三)核定。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对申报企业和人才(团队)进行核查核定,择优予以奖励资助。
(四)公示。对通过核定的企业及引才情况,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确定奖励资助。
三、材料准备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申报书按格式填写,信息、数据须真实、准确,无虚假隐瞒,不得漏项(空项填“无”),分项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加页。附件证明材料须真实、完备、有效,附件材料列举内容为必需提供的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提供的请逐项作出书面说明。
(二)申报材料以A4纸复印胶装,要求文字图片清晰,印鉴齐全,装订简洁,一式六份。
(三)在申报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四)申报材料和《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资助申请表》于2020年8月24日前报各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五)各区人社部门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办结网上和书面审核,将申报材料和《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资助申请表》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实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人才项目的推荐核查工作,以“千企万人”为抓手,支持企业引才用才,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格申报承诺制,引才企业和引进人才、团队应真实准确填写、提供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签字承诺。严格区级人社部门首审责任制,各区人社部门应对引才企业、引进人才和团队情况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
(三)强化监督跟踪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实事求是地对申报引才奖励企业、人才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后再予审核、推荐,并做好实地核查中联系衔接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娜 刘明明
电 话:83919124 83919125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3日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汪雅茜 67880488 芮锐6556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