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接收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全日制在校生、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毕业未就业)顶岗实习2个月及以上的,并按约定向实习生发放补贴的注册地为东湖高新区的企业。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按人次计算,顶岗实习2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补贴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企业单次发放的生活补贴必须高于政府补贴金额)。 对符合我市已有的就业见习和实习实训补贴政策的,从其规定,不重复享受。 顶岗实习补贴时间以实际到岗之日起计算,连续 60个自然日内累计满40个工作日的为有效实习。 同一实习生在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次。 补贴期限 12月31日前均可申请。
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下载附件。 申报时间 电子版材料常年受理,纸质版材料集中受理。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 第一批7月10日至7月31日; 第二批10月9日至12月4日; 第三批12月28日至元月15日。 申报地址 武汉市人社局授牌成立的实习(训)见习基地(双基地)向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注册地为东湖高新区的其他企业,电子版预审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至东湖高新区光谷公共服务中心5号楼4008室人事局。 咨询电话:027-65563437 QQ群:735274435 申报对象 在东湖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并具有一定发展潜力,且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具有一定规模、有较高管理水平、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能稳定提供一定数量岗位,并接收录用实习实训生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遵守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各项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能为实习实训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具有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技术人员,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 3.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实习实训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 4.与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被高校认定挂牌为大学生(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的申报单位可优先认定为武汉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 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下载附件。 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65563362 QQ群:735274435 受理地址:东湖高新区光谷公共服务中心5号楼4008室人事局 申报对象 东湖高新区已获批的实习实训基地成员单位。 申报条件 已获得东湖高新区实习实训基地的企业,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实习实训,并为实习实训大学生发放高于财政补贴金额的生活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且每个阶段内(春夏季、秋冬季)到岗天数在一个自然月内超过10个工作日的,可在每一个阶段内向区人社部门申请每人每次600元的财政资金补贴。 补贴范围 春夏季阶段:当年4月1日至9月30日 秋冬季阶段:当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申报时间 秋冬季阶段: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 春夏季阶段:每年10月1日至11月7日 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下载附件。 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65563362 QQ群:735274435 受理地址:东湖高新区光谷公共服务中心5号楼4008室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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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接收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全日制在校生、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毕业未就业)顶岗实习2个月及以上的,并按约定向实习生发放补贴的注册地为东湖高新区的企业。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按人次计算,顶岗实习2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补贴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企业单次发放的生活补贴必须高于政府补贴金额)。 对符合我市已有的就业见习和实习实训补贴政策的,从其规定,不重复享受。 顶岗实习补贴时间以实际到岗之日起计算,连续 60个自然日内累计满40个工作日的为有效实习。 同一实习生在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次。 补贴期限 12月31日前均可申请。
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下载附件。 申报时间 电子版材料常年受理,纸质版材料集中受理。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 第一批7月10日至7月31日; 第二批10月9日至12月4日; 第三批12月28日至元月15日。 申报地址 武汉市人社局授牌成立的实习(训)见习基地(双基地)向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注册地为东湖高新区的其他企业,电子版预审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至东湖高新区光谷公共服务中心5号楼4008室人事局。 咨询电话:027-65563437 QQ群:735274435 申报对象 在东湖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并具有一定发展潜力,且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具有一定规模、有较高管理水平、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能稳定提供一定数量岗位,并接收录用实习实训生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遵守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各项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能为实习实训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具有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技术人员,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 3.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实习实训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 4.与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被高校认定挂牌为大学生(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的申报单位可优先认定为武汉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 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下载附件。 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65563362 QQ群:735274435 受理地址:东湖高新区光谷公共服务中心5号楼4008室人事局 申报对象 东湖高新区已获批的实习实训基地成员单位。 申报条件 已获得东湖高新区实习实训基地的企业,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实习实训,并为实习实训大学生发放高于财政补贴金额的生活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且每个阶段内(春夏季、秋冬季)到岗天数在一个自然月内超过10个工作日的,可在每一个阶段内向区人社部门申请每人每次600元的财政资金补贴。 补贴范围 春夏季阶段:当年4月1日至9月30日 秋冬季阶段:当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申报时间 秋冬季阶段: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 春夏季阶段:每年10月1日至11月7日 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下载附件。 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65563362 QQ群:735274435 受理地址:东湖高新区光谷公共服务中心5号楼4008室人事局